1、考前2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学员证、军官证)等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2、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经获准方可离开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对已携带的通讯工具须调整至关闭状态,对规定之外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及物品需放在指定位置。
4、进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号(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及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
5、按要求在试卷及答题纸(卡)上的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座位号)、姓名等有关内容。
6、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7、答题须在答题纸(卡)规定的位置进行,不得使用红色笔或铅笔(除画图或填涂答题卡外)答题,不得在试卷上做其他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9、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交换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
10、考生提问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对试卷有疑问只限于印刷字迹不清、缺页、漏页、卷面破损或污染。
11、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及答题纸(卡)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1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将答卷和答题纸(卡)反扣在桌面上,静侯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13、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4、对违反应试守则的考生,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考试违规行为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北京市海淀区金航教育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4009609号-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金隅嘉华大厦B座12层 邮编:100089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472号
报名咨询电话:1891022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