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办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生登记表内容,同时简化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寄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院从本学期开始将原有毕业生登记表的版本及填写方式做了相应更改,现将具体填写要求说明如下:
一、 填表要求:
1、请各办学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毕业生宣传动员工作,明确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重要性,由办学单位相关负责人牵头,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毕业生填写前要仔细阅读填表要求,并按规定填写。对弄虚作假、填写不规范的毕业生登记表,不予装档;
2、毕业生登记表采用学生网上填写,学习中心网上审核、全面鉴定并提交,川大网院填写意见后打印盖章。
二、 填写内容:
1、 毕业生基本信息及照片由网院平台自动生成,“奖惩情况”栏由网院校园文化建设中心填写,学生仅需对基本信息进行核对;
2、“自我鉴定”由毕业生本人根据学习期间在思想政治、学习成绩、专业技能、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填写,字数不超过300字;
3、“学习中心意见”栏由学习中心对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情况作全面鉴定,字数不超过30字;
4、“ 学校意见”栏由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 填表程序:
1、 毕业生本人登陆网院平台,进入本人“学员空间”;
2、 学生按要求填写“自我鉴定”;
3、 学生对基本信息及填写的相关内容核实后确认并提交;
4、 学习中心上网对毕业生相关信息及所填内容进行审核;
5、 学习中心填写“学习中心意见”;
6、 学习中心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对已审核合格的毕业生登记表确认并提交;
7、 网院学生服务中心档案室将已提交的毕业生登记表打印,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提交截止时间:毕业生登记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
北京市海淀区金航教育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4009609号-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2号楼恒润大厦1708-1709室 邮编:100089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472号
24小时报名咨询电话:400-066-2207 学生服务咨询电话: 400-061-0575/ 010-6841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