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及各位学员:
为确保2018(春)专科、专升本(业余)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务必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一、时间安排
实践课程报告:2019年12月15日—2020年3月31日
实践课程作业:(与作业平台一致)
请参见附件二:专科、专升本(业余)2018(春)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进度表
二、学生查看下载实践、实习报告要求:(详细操作见附件一)
方法如下:点击网院首页的 “学员空间”—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员空间;在首页左侧位置点击进入“实践课程”平台,在“待填写报告”里面有本批次应完成的实践、实习课程,点击课程名称进入后,在“大纲”处下载该课程资料。
三、学生的实践课程完成形式(附件三)
学生的实践课程报告目前有两种完成形式:以客观题形式完成和实践课程报告的形式完成。
1、实践客观题作业在学生“作业平台”—“考试作业”一栏内完成。该部分实践课程作业考核时间与网上作业同步,每次必须完成两套题,每套题学生可分别完成三次,提交三次,系统将自动按照最高分记录成绩,答案在系统提交截止时间后显示,请各位同学按时查看,作业成绩即该课程成绩。实践课程作业的完成时间与其他课程作业的完成时间一致。(2019年12月15日—2020年3月31日)
2、实践课程报告在学生“实践课程平台”提交该课程报告。
3、具体课程请学生和学习中心查附件三,并且在对应的平台完成。
四、学生认真按时完成实践课程、毕业实习报告
1、实践课程、毕业实习报告须按照进度表的时间要求通过网络教育学院平台提交,终稿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不合格。(终稿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者自动延期至下一批次)
2、学生必须认真查看实践、实习大纲并按要求完成写作,不按大纲规定写作者成绩不合格。
3、学生撰写实习报告,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经查实,取消写作资格,成绩记不合格,抄袭者必须交纳检讨方可申请下一次写作资格。(学生抄袭标准参照《四川大学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要求第四条执行。)
北京金航学习中心教务部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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