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为确保2016(春)专科、专升本(业余)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务必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一、时间安排
实践课程报告:2017年12月15日---2018年3月27日
实践课程作业:2017年12月15日----2018年3月27日
请参见附件二:专科、专升本(业余)2016(春)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进度表。
二、 实践实习成绩发布后,学习中心应尽快通知学生查看,若学生对成绩有疑问,需在成绩发布后两周内与所在学习中心教务人员联系复查成绩。(成绩复查需按要求填写‘实践实习成绩复查表’,见附件四)
三、学生查看下载实践、实习报告要求:(详细操作见附件一)
方法如下:点击网院首页的 “学员空间”—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员空间;在首页左侧位置点击进入“实践课程”平台,在“待填写报告”里面有本批次应完成的实践、实习课程,点击课程名称进入后,在“大纲”处下载该课程资料。
四、公管学院、经济学院实践课程考核形式有所变化(附件三)
1、公管学院、经济学院开设的实践课程除《毕业实习》以外,其他实践课程改为作业考核形式,即该专业除《毕业实习》仍以报告形式在实践课程平台上提交外,其他实践类课程均在“网上作业平台”完成。
2、该部分实践课程作业考核时间与网上作业同步,每次必须完成两套题,每套题学生可分别完成三次,提交三次,系统将自动按照最高分记录成绩,答案在系统提交截止时间后显示,请各位同学按时查看,作业成绩即该课程成绩。
3、实践课程作业的完成时间与其他课程作业的完成时间一致。(2017年12月15日—2018年3月27日)
因毕业实习安排在学生第五学期,即最后一学期,没有补做补交机会,如学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报告写作并上传终稿,该科成绩未取得学分将影响正常毕业,所以请各学习中心和学员一定要认真参照实习安排时间进度表进行。
学生毕业实习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必须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所在学习中心须提前向实践管理老师进行备案,否则平台关闭后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交。
特别提醒学籍即将到期的学生(13春)本次是最后一次完成实践实习课程的机会,如不完成实践实习将不能毕业。
北京市海淀区金航教育培训学校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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